2011年2月27日星期日

应对限购歪招迭出 小心赔了夫人又折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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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眼下,各地房地产限购细则陆续出台,投资投机性需求总体得到遏制。同时,不少网帖开始传授应对"限购"的招数,有些是通过"技术操作"绕过"限购"门槛,比如先签合同暂不过户、借用公司名义买房等;或者干脆弄虚作假:伪造离婚证、冒充公司员工骗取纳税证明……业内人士指出,不少招数看似可行,实则风险重重;而一些骗人的歪招,更是应严厉打击。

    应对限购:网上"歪招"迭出

    今年1月27日下发的"国八条"。按此要求,各地细则眼下陆续出台。"限购"令一出,不少投机炒房资金被有效卡住。不过,一些企图让不符合条件的购房者规避限购的"策略"也应运而生。尤其是在网上,这类帖子十分火爆。综合起来,主要有:

    ――先签合同暂不过户。"先签购房合同书,等以后有了购房资格再过户。"不少网友说,中介近期常提出这类建议。

    ――冒充公司员工补齐税款。"售楼小姐说,可以通过办理假的纳税证明来买房。找一公司,冒充是其员工,补齐5年的税款,加上给公司和黄牛的钱,5年的纳税记录大概四五万元就可以拿到。"北京一网友这样介绍自己的经历。

    ――采用"假结婚"、"假离婚"等手段。比如,夫妻离婚后可使一方成为"无房户",便可再购住房。或者,通过结婚满足户籍要求。

    种种购房"歪招"蕴藏重重风险

    种种试图绕过"限购"的手法,看似聪明,实则隐藏重重风险。比如,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李蔚认为,借用公司名义买房,虽然不受买房套数限制,但一旦与公司关系破裂,与公司之间容易就房屋产权的归属产生争议。对购房者来说,由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公司名下,该房屋有作为公司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还债的风险;对企业而言,因买房、贷款等合同均以企业名义对外签署,则一旦个人在此过程中,未按约支付房款、贷款或相关费用,则对外首先由企业承担付款责任。

    又如,办假社保、假个税也是在"铤而走险"。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认为,首先,帮助员工非法购房的单位涉嫌违法;其次,购房者个人也可能因不符合购房的实质性条件,让房产证"打了水漂",一旦被有关部门查到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,房产证有可能被吊销。

    再如,针对网上热炒的为购房而"假结婚"、"假离婚"的行为,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正东认为,这有两种可能:一是形式上的假,比如伪造离婚证、结婚证等证明文件,这种情况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;二是实质上的假,即"证是真的,关系是假的",由此有可能带来财产分割的法律风险。

    加强楼市调控需防堵执行漏洞

    不过,一系列规避、造假手法的"冒头",凸显出一个重要问题:层出不穷的房地产调控政策,如何防堵在现实执行中出现的漏洞?

    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说,房地产调控须追求效果的最大化。虽然调控政策不断出台,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"叫停"也是三令五申,但对政策漏洞的防堵还显得有点薄弱。这是调控必须加强的一方面。

    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建议,购房者应该做好足够的思想准备,合理调整购房方案;有关政府部门也应对"可预见"的弄虚作假行为作出限制,为公众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引。同时,在出台限购细则时,应说明限制理由和法律依据,必要时还可将临时管制性措施上升到法律规范层面,提高法律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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