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28日星期一

公众普遍-倾向于低调慈善理念

  慈善不是不可以"高调"

  日前,陈光标微博 专栏称中国目前的慈善还处在摸着石头过河阶段,中国需要他这样的"暴力慈善",来推动整-个社会的慈善进步,社会对我的行为有争议,有讨论,是好事。并解释和受助人一起举着钱照相,举着两个手指的姿势是胜利和坚定信心的意思,并非炫耀。《新京报》3月21日

  慈善,是一种美德,是一种善举,是人性文明的重要因子,它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一个社会的道德高度和文明程度。但中国人的慈善积极性似乎并不高,曾经有统计数据说,中国人的人均慈善捐款不足一元。人们关于这一问题的判断,还有感于盖茨的中国"劝捐之行"――一张邀请函吓退了多少中国富豪!在这种语境之下,陈光标的高调慈善就显得特别耀眼,也因此颇富争议。前不久,陈光标让灾民拿着两张百元钞票与他一起合影的事件,经媒体报道以后,引发了公众的质疑,一些网民甚至为他贴上了"暴力慈善"的标签。

  对于网民"暴力慈善"的质疑,陈光标的解释是"和受助人一起举着钱照相,举着两个手指的姿势是胜利和坚定信心的意思,并非炫耀。"这种解释似乎有他的合理性。要知道,在当前中国社会慈善积极性普遍不高的情况下,通过陈光标这样的人身体力行,践行慈善理念,并通过媒体进行适度宣传放大和拔高,是很有必要的。我们相信,名人慈善效应对催动国人的慈善积极性是有益的。

  诚然,让受助人举着两张百元大钞接受媒体的"曝光",着实有损于受助人的自尊,也有损于公众的情感。但如果就此给陈光标打上"暴力慈善"的烙印,对于陈光标来说,似乎又显得过于苛刻。不管是不是作秀,毕竟陈光标十几年如一日,将数亿家财用于慈善而不悔,总是事实。而今,甚至因为慈善,陈光标的公司已经很久没有接到一单业务,这种近乎"自杀式"的慈善举动尽管有些癫狂,但毕竟在动机上还是值得肯定的。

  陈光标多次宣扬他的高调慈善理念,不管这种理念是否"科学",但终归是一种为善不让人先的姿态。他的慈善举动,绝不会因为行为的"高调"而失色。在我看来,陈光标被贴上"暴力慈善"的标签,只能说明国人的慈善伦理还处于无序状态,还有待于社会重构。无论是捐赠人还是受赠人的权利,都应当有明确的法律规则。捐赠人也不能因为自身的善举,而当然地取得践踏受赠人自尊的权利。

  当下,公众似乎普遍倾向于一种"低调"慈善理念――让慈善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,介入受助者的生活,既实现了捐赠者的慈善意图,也保护了受赠人的自尊和公众敏感的内心。当然,慈善不是不可以象陈光标一样"高调",而是不能为了"高调"而不顾受赠人的权利和自尊,因为在现代社会,任何人都不能因为财富上的优势,而当然地取得伤害他人的权利,无论这种伤害是出于善意还是恶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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